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割,有法律依据吗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以上就是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的分情况解析,不知道您看明白了没有。如果没有明白,也没关系,会有专业的人士专门做这类事情,您可以请专业人士帮忙。

女方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拿走,一年后又向男方要孩子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谢谢邀请,女方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拿走,一年后又要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不会支持,这就得看情况而论了。

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起未成年孩子在教育上和医疗保障以及生活上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一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终止。所以,抚养孩子,父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男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链证明,离婚时女方已经拿走了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所有的共同财产,而且这些财产平分后,足以抵消对孩子的抚养费还绰绰有余的话,法院就不会支持男方再提供抚养费。

如果男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链证明,离婚时女方拿走了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共同拥有的财产平分后,男方的资产不抵抚养孩子的费用,或者是根本就无法证明前妻拿走了共同财产。上法院是要讲证据讲事实的,法院就会支持女方向男方讨要抚养费。

您好,我是陈群律师,谢谢邀请。

这个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两个法律关系、两个法律问题。

两个法律关系的处理原则不同;

两个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不同;

他们不能叠加在一起,他们要各自独立的去处理。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是照顾女方,照顾弱者,照顾无过错方。

妻子,把夫妻共同财产都拿走,应该是人民法院判决的或者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既然已经结案了,就没什么再重新说吧。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原则上,不抚养子女的那一方,要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直至18周岁为止。

在这个期间,抚养方还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孩子抚养的需要,要求增加抚养费。

所以,她拿走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要求抚养费,是既合法又合理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诉讼被告增加财产分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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