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子离婚归女方能生效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集体土地房子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集体土地房子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承包期内户主死亡后,儿媳离婚,分户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离婚后是不能继续承包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所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土地都没有所有权,故土地不能继承。虽然土地不能继承,不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在承包期内,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继续耕种承包地。

1、老人去世后,如果户内还有其它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其它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如果儿媳妇跟去世老人原属于同一户的话,儿媳妇可以继续耕种承包地;否则,儿媳妇不能继续耕种去世老人的承包地。

集体土地房子离婚归女方能生效吗

2、老人去世后,如果户内没有其它家庭成员了,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林地除外)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以其它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正常情况下,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老人指定土地由儿媳妇耕种或者儿媳妇属于丧偶儿媳并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媳妇才能继续耕种;否则,儿媳妇不能继续耕种去世老人的承包地。

不可以继承。
1.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属于个人所有,不可转让,也不可继承。
因此,即使户主死亡,分户也无法继承土地承包权。
2. 儿媳离婚后,不再是原户主的亲属,也没有法定继承权。
因此,无论是否分户,她都无法继承土地承包权。

农村夫妻离婚,女方户口在本村迁出,土地小调时,原来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妇女离婚后,户口的处理可以参考这3点,第一是离婚后,农村妇女的户口在男方当地的可以先不迁出,除非是离婚后的判决书要求户口必须迁移,那就要迁出,如果没有,那就继续留在原地,第二是自己分户出来,如果判决书确权房屋所有权归女方,且在原房屋居住的,那么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和离婚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分户,第三是离婚后,找到新的对象重建家庭,再迁入现任丈夫的户口中,所以,农村妇女离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也不一定要迁出,这一点要清楚。

另外就是在承包地的处理上,修订后的土地承包法也保障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内容规定土地承包权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承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剥夺侵害农村妇女应当享有土地合法权益,第一是农村妇女嫁到男方,在男方村里没有分到土地,娘家之前分配的土地,村集体无权收回,第二是农村妇女离婚后,还在男方村里居住或不在村里居住,在新的居住地还没有分到承包地,男方家分配的土地,村集体也不能收回。这样一来,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就更有保障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集体土地房子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集体土地房子离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