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民政局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但没有过户,因为父母债权债务法院可以有权查封吗?当时孩子小没过户

1、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赠与给孩子,虽没有过户,房产已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当房子被查封时,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应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解除查封,而不是起诉孩子爸爸。在查封解除时,可以起诉孩子父母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2、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合意,是对变更身份关系后的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协议,房产归孩子所有,是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与孩子,属于夫妻对共同共有房产的自由处分行为,该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原告作为未成年人无需做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交付赠与房产也不是法律上必要的交付行为(未成年的原告一直与被告共同生活)。故涉案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订立离婚协议赠与孩子的个人财产,归孩子所有。

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没有过户。现在前夫犯经济罪判刑,法院冻结了该房屋,怎么办

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

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怎么处理

积极配合法院的刑事措施及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行为呗。为什么你们的离婚时分给女方的房子现在被法院冻结要配合刑事措施和执行行为呢?

一,你“前夫经济犯罪”与该房产的关系问题。既然是你与前夫在离婚时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检察院或监察委员会在查处为什么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以冻结,并且在法院以你前夫构成了经济犯罪(贪污罪或受贿罪)继续冻结,并有可能拍卖后以犯罪赃物之名上缴国库呢?

依我之见:极有可能你所分得的房产是你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前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丶假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财物,或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之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而你所分得的该离婚房产恰恰就是你前夫在你们夫妻共同存续期间的上述“经济犯罪”所得之赃物,所以,作为你前夫因职务犯罪所得之犯罪脏物的该房产,依法办案的检察院丶监委丶法院是有权查封扣押丶冻结,直至最后拍卖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的。

二,为什么作为你与前夫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该房产,在离婚时你分割的房产,为什么司法机关有权采取上述刑事强制措施呢?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合法财产归夫妻二人共有。前提是夫妻所得到的“合法财产”,才能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因“前夫经济犯罪”所得到的该房产,当然是违法犯罪所得,依法肯定不能成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不能在离婚时非法处置。而且,你前夫的经济犯罪一旦东窗事发,该房产依法是必然被办案机关查封丶冻结的,直至没收上缴国库的。

三,现在女方怎么办?

1,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因该房产的经济损失导致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损失,可以在前夫经济犯罪刑事判决生效后,女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来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执行已经离婚的配偶的房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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